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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优化办、省监察厅召开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及财政资金征缴专项效能监察自查自纠工作汇报会
时间:2013-04-09   来源:河南省南水北调网   浏览量:

省优化办、省监察厅召开南水北调工程基金

及财政资金征缴专项效能监察自查自纠工作汇报会

48日,省优化办、省监察厅在郑州召开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及财政资金征缴专项效能监察自查自纠工作汇报会,安排部署专项效能监察工作。省优化办副主任、省监察厅副厅长周富强作重要讲话,省南水北调办主任王小平致辞,省财政厅副厅长鲁玉、省水利厅纪检组长郭永平、省南水北调办副主任李颖分别介绍了配套工程建设资金筹集情况、水利系统基金征收情况和配套工程建设情况,省优化办副主任、省纪委效能监察室主任陈敬如主持会议。各省辖市优化、监察、财政、水利、南水北调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周富强副厅长强调,要提高开展征缴工作专项效能监察的认识,开展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及财政资金征缴工作专项效能监察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是纪检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南水北调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做出的重大决策,开展专项效能监察是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的题中之义,省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把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等重大投资项目专项效能监察列为今年开展监督检查三项重点工作之一。今年是我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决战年,配套工程要与干线工程同步建成,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及财政资金足额到位是确保目标顺利实现的关键保障。

周富强副厅长要求,要加大征缴工作专项效能监察力度,一要深化自查自纠工作。已完成征缴任务的,要建立完善征缴工作长效机制;未完成征缴任务的,要强化措施,制订具体方案,推动专项效能监察自查自纠工作向纵深发展。二要突出自查自纠重点。一查基金及财政资金是否足额到位、二查水资源费收入是否在未完成上缴任务的情况下安排了支出、三查代征单位和企业是否有滞留或隐瞒、截留资金、四查没有完成基金和配套资金筹集任务的是否通过财政结算实施了抵扣、五查是否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三要实施项目化管理。要建立专项效能监察工作台账,逐一认真研究、逐一分解立项、逐项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四要建立工作约谈机制。对推进自查自纠工作不力、欠缴数额大的地方和单位,建立对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工作约谈机制。五要组织开展重点督查。要把县(市、区)基金和财政资金征缴作为重点,组织督察组迅速开展重点督查工作,督促各相关县(市、区)政府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确保完成征缴任务。六要严格实施行政问责。对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行动迟缓的,对把关不严、弄虚作假、随意变通的,对滥用职权、监管不力、敷衍塞责的,对应征不征、随意减免或者隐瞒、截留、挤占、挪用、拖延上缴的单位及责任人,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周富强副厅长强调,要把征缴工作专项效能监察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统筹安排,确保实效。一要强化责任。各级政府是基金和财政资金征缴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担负起征缴工作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优化办是征缴工作专项效能监察的牵头组织者,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财政、水利、南水北调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二要狠抓落实。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狠劲,真正把征缴工作专项效能监察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要确保实效。要不讲条件、不打折扣,确保基金和财政资金足额征缴,真正把征缴工作专项效能监察抓出成效、取得实效。

王小平主任在致辞中首先对省优化办、省监察厅以及各级优化、监察部门多年以来对南水北调工作的热切关心、帮助和指导,对省财政厅、省水利厅以及各级财政、水利部门对南水北调工作的积极支持和密切配合表示感谢。他说,省优化办、省监察厅长期以来把南水北调工程作为一号工程进行效能监察,会同省检察院、省审计厅建立了廉洁效能监督预防机制,全过程参与招投标监督工作,对重要环境问题,进行及时、有力、有效的督导检查,优化了建设环境,提供了可靠保障;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在资金筹措、基金征缴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全力支持。南水北调各项工作保持了好的态势、好的气势和好的趋势。

王小平主任指出,2013年是我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的决战决胜之年,同时摆开干线工程和配套工程两个建设战场,特别是配套工程基本都集中在今年建设,11个省辖市配套工程已经同时掀起建设高潮,投资集中,强度巨大,建设资金及时筹措到位是确保配套工程顺利建设、如期完成的重要保障。希望省优化办、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及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如既往地对南水北调工作特别是配套工程资金筹措给予大力支持、帮助和指导。并表示,继续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埋头苦干、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精力用到干事创业上,把功夫下到抓好落实上,务实重干,克难攻坚,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向省委、省政府和全省人民交一份放心满意的答卷。

鲁玉副厅长要求,做好配套工程资金保障是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要从大局出发,落实责任,摒弃等待、观望思想,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千方百计、多种渠道积极筹措配套工程建设资金,不能按时汇缴到位的,省财政在办理2012年度财政决算时如数扣缴;要健全配套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建设资金监管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郭永平组长要求,各级水利部门要提高认识,站在全局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把基金征收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全力以赴,密切配合,加大基金征收力度,不折不扣完成基金征收任务,不得缓征、少征、免征,确保应收尽收。

                                  (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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