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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圆满结束
时间:2007-09-28   来源:河南省南水北调网   浏览量:

  编者按:省南水北调办公室主任张同立批示:“许昌市委、政府领导重视,工作方案科学,各项措施落实,工作推进扎实,人力财力保障有力,“保护区划定”工作圆满完成。其经验和做法值得推广。相关市县要学先进,订措施,确保工作质量、进度,为千秋伟业做贡献。”

许昌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

两侧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圆满结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划定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工作的通知》(国调办环移[2006]134号)精神,5月21日,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要求,总干渠沿线8省辖市政府是本地区划定工作的责任主体,许昌市水源保护区划定前期准备工作开始。
  总干渠水源保护区划定,对防范总干渠水质污染风险,对总干渠沿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许昌市委、市政府对境内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毛万春亲自听取汇报,作指示。市长李亚深入实际,现场办公。主管副市长熊广田狠抓落实,解决实际问题。及时出台下发了《许昌市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意见》(许政办[2007]41号),建立划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划定工作安排部署,许昌市水源保护区划定进入了实质性工作阶段。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和划定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方法,根据省南水北调办划定工作技术培训会的要求,结合许昌市划定工作实际,许昌市南水北调办公室制订了《许昌市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面对划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经费不足的实际情况,市、县政府安排专门人员和经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禹州、长葛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在各成员单位及两市的大力支持及配合下,许昌市的划定工作全面展开。
  许昌市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先后进行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外业资料收集、勘查补充。二是总干渠沿线社会经济、污染企业、污染源情况调查。三是内业资料分析整理、保护区段划分、保护区宽度计算及取定。四是1 : 10000 地形图购买及数字化处理、保护区范围绘制、污染源标定。五是对保护区范围内经济活动提出要求。并于9月4日征求了有关部门及总干渠沿线两市政府意见,至今全部划定工作已经完成,工作进度在全省8省辖市中处领先位置。由于许昌市划定工作领导重视,组织得力,行动迅速,措施落实到位,工作中多次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与好评。
  这次保护区划定为一、二级保护区,许昌市境内总干渠总长49.2公里(禹州段37.8公里,长葛段11.4公里)。划定保护区面积210.3平方公里,其中,一级保护区15.7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194.6平方公里。
  许昌市南水北调办表示,下一步要对划定工作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与省有关部门对接后及时上报。待省政府对保护区颁布实施后,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把关,做好许昌市境内总干渠的水质保护工作。
  (许昌市南水北调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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