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为防范总干渠沿线水质污染风险,2006年12月,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水利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划定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国调办环移[2006]134号);今年4月2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意见》(豫政办[2007]32号);5月21日,省政府召开专题电视电话会议,刘新民副省长作了重要讲话,省南水北调办公室张同立主任就总干渠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6月中旬,省南水北调办公室又召开了保护区划定工作技术培训会,为有关省辖市培训技术人员。
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中,许昌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及时印发了《许昌市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出了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时间要求,建立了许昌市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沿线地方政府的工作责任,并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顺利进行。许昌市南水北调办公室及时确定了保护区划定工作技术支撑单位,积极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沿线地方政府进行沟通协商,制定了《许昌市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市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间和工作内容,并要求技术支撑单位制订出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详细计划,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划定方法又好又快地完成工作任务。目前,许昌市南水北调总干渠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向前推进。
(环境与移民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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