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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管局进行城区段安全生产检查
时间:2014-05-16   来源:河南省南水北调网   浏览量:

建管局进行城区段安全生产检查

  

    2014年5月10日,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管局组织有关监理、施工单位对城区施工标段七、八、九、十、十一标施工现场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规范。尤其在顶管施工防护、挖破路口防护、接近住宅小区防护及临时道路的保通等方面存在不足。

    2、施工现场防护缺少围护、隔离等防护引导设施。沿路堆放PCCP管、钢制管件不围护,或围护不封闭,造成严重安全隐患。

    3、安全技术专项施工方案制定不详细、不具体,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因不按专项方案组织施工,钢板桩间距、纵、横向支撑连接不合格,致使沟槽开挖后出现坍塌。

    4、个别施工标段安全技术作业指导书编制不全面,三级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不履行签字手续。。

    5、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存在问题,不符合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用电线路架穿敷设、三级配电两级方面保护存在缺陷,施工现场缺乏足够的照明。

    6、起重吊装作业不规范。特别在施工现场存在吊带破损不及时更换、吊装重物无牵引、现场缺少指挥人员等。

    7、安全警示标志缺乏。靠近住宅小区、路口、施工现场警示标志数量不足,夜晚缺少声光警示标志。

    8、个体防护不规范。施工现场存在操作人员不带安全帽、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长距离已安装PCCP管道内作业不佩戴辅助呼吸装置等现象。

    9、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不制定,或内容缺乏科学性、针对性,未按照规定进行演练。

    10、汛期、雨季施工方案未制定或缺少可操作性措施等实质性内容。

针对这次安全生产检查中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建管局要求各有关监理和施工标段,要制定针对措施立即进行整改,并于5月17日前上报整改落实情况,由监理单位监督落实。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1、城区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施工围挡。围档应坚固、稳定、美观,沿工地封闭式连续设置,围档正面喷涂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语

  2、施工单位应按照经监理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尤其是钢板桩支护方案施工。专项施工方案未确定,施工单位不得进行施工

3、PCCP管、复合钢管及阀件运抵施工现场,经联合验收后移交施工单位。其管道的围护、看管、防护、警示等均由施工单位负责。并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4、临时用电必须按规范施工,落实“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线路不得沿地面敷设,不得出现明接现象。顶管内施工电压应符合规定

5、施工范围内的沟、井、坑及孔洞,必须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措施和安全警示标志,夜间设置红灯及声光示警。

6、有度汛任务的施工标段应编制度汛方案,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完善的防汛设备、物资,落实组织、人员和值班制度。

7、加强个体防护和个体防护用品的配置,尤其是已安管道内施工作业应采取送风或配备辅助呼吸装置。

    8、监理、施工单位要举一反三,以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隐患排查和整治活动,确保我市配套工程安全生产无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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