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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南水北调办反映迅速
时间:2011-11-01   来源:河南省南水北调网   浏览量:

辉县市南水北调办反映迅速

高效完成“10.29”座谈会布置任务

 

1029下午,省南水北调办副主任刘正才在百泉宾馆主持召开南水北调新乡段建设管理与征迁工作座谈会,对下阶段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与征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后,辉县市南水北调办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反映迅速,及时协调有关乡(镇)、村,新乡建管处及有关施工单位,于会后两日内高效解决了会议中提出的几个问题,圆满完成了座谈会布置的各项任务。

关于辉县段未征用的800亩取土场问题。1029日上午,辉县调水办已配合设计、地质单位,协调高庄乡郝庄村确定了取土场的位置。在有关部门出具相关文件并拔付相关补偿费用后,按照新乡调水办[2011]9号会议纪要的要求交付取土场用地;关于薄壁西公路桥绕行道路施工阻工问题。1030日上午,新乡建管处通知辉县二标进场施工,辉县调水办、新乡建管处现场进行查看,未出现阻工现象。施工单位反映的阻工问题,薄壁乡镇政府在20111028已解决,并已通知辉县二标进场施工;关于辉县三标渠道排水出路问题。之前辉县调水办已进行了多次协调。辉县三标反映的村民不让其向河道排水中所述河道,因原有河道已完全没有河形,焦泉营村为避免左排修建后淹没大量的农田,于今年汛前开始进行河道整治,目前还在进行施工。辉县三标向河道中排水将严重影响河道整治的进行,损害群众的利益,因此村民不同意施工单位向河道内排水。按照1029会议精神,1030日上午,辉县调水办协调薄壁镇、焦泉营村,新乡建管处、辉县三标参加,现场确定由村里先行制定解决方案,经各方协商确定最后的解决方案,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111,由新乡建管处负责按照省移民办[2011]10号会议纪要的精神,会同市县征迁机构,协调征迁设计、监理单位出具补偿方案,补偿资金由新乡建管处负责落实。在问题解决过程中,焦泉营村不能阻止施工单位排水;关于辉县四标使用石门河进场道路作为取土道路的问题。因辉县五标修建黄马公路绕行道路截断了总干渠右岸沿渠道路,从汛前开始辉县四标从郭雷取土场取土就开始借用石门河进场道路,大量的取土重载车辆使道路严重损坏,给村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很大影响,村民要求建设单位按原征用的用途进行使用并对现有道路进行修复。1030日下午,辉县调水办协调乡、村,新乡建管处和辉县四标参加,现场确定,由新乡建管处按照“10.29”会议上的要求,给大沙窝村做出书面承诺,确保施工结束前按不低于原有道路标准进行恢复。村民同意辉县四标继续借用进场道路作为取土道路。建设单位要确保道路通行的环境维护。

辉县市南水北调办在1029座谈会后认识统一,反映迅速,高效解决了辉县段征迁工作及施工环境营造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为南水北调工程各项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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